检验科、口腔科部分试剂、耗材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2  作者:招标办   阅读:次  字体:    保护视力色:              

各潜在供应商:

一、检验科耗材、试剂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销售资质,能够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和所供应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等资质文件备案备查。需要低温储存、冷链运输的产品,供应商需具备冷链运输资质,能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销售清单、随货同行单、质检报告、冷链运输交接单(信息完整)、途中整个温度记录单[启运时间、发货时间、所有温度记录时间不超过规定要求]可二十四小时供货。所有产品到达医院时,有效期剩余不得低于产品整体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二、口腔科耗材供应要求

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销售资质,能够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还需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等资质文件备案备查。可二十四小时供货。

咨询、报价联系电话:设备科 0561-6829163


附件:口腔

          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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