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院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审计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濉溪县医院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金额:6亿元
项目预算:2万元
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
标书送达地址及开标地点:濉溪县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审计科 18130239668
招标办 0561-6091009
二、投资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则提供成立至今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近五年内(近五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五年则以成立时间开始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徽省濉溪县医院“黑名单”;
三、服务要求
1、审计内容
(一)对医院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审计报告。
2、审计要求
(一)审计单位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下表,审计单位在本项目中配备的审计人员,须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具备类似审计服务业绩。
项目人员配置
执业资格 |
执业年限 |
岗位 |
人员配额 |
注册会计师 |
五年及以上 |
审计项目总负责 |
1人 |
注册会计师 |
三年及以上 |
审计项目经理 |
1人 |
专业资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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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助理人员 资料、行政 专职配合人员 |
3人 |
合计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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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以上人员均不允许外聘、返聘。 (2)上述人员为本项目审计单位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项目成员中必须指定项目总负责人一名。 |
(二)审计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审计经验。
(三)审计单位须具备保证审计服务质量的审计管理体系。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单位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现场常驻人员及时到位,并指定一名常驻现场审计人员为常驻现场负责人,未经委托方同意,审计单位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委托方有权根据审计现场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现场实际需要,要求调换或增加专业审计人员,审计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审计单位违约,委托方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及中止合同履行。
(五)受托人必须遵守相关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在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内控制度、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建议:审计报告要列出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问题及意见,每个问题需要写明问题的相关规定和整改意见;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应无保留及时反馈委托人。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对各包的投标人的价格、技术进行综合评审后,选择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以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入围候选人,若出现商务技术总得分相同的情况,确定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若出现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决定中标人。(满分100分)
若评标过程中出现有效标不足3个的情况,本项目流标,若出现有效标为3个的情况,本项目流标。
(一)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评审内容见下表。其中有一项内容评审不合格,则其评审不得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参与详细评审,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通过的作为合格投标人,进行下一步评审。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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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格 后审 |
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
授权委托书 |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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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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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 |
投标人须具有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则提供成立至今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 提供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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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用中国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当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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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诺函 |
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近五年内(近五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五年则以成立时间开始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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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黑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徽省濉溪县医院“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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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初步评审 |
投标文件没有重大偏差,对投标须知条款没有实质性违背。 |
(二)综合评分
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进入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后,选择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以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入围候选人,若出现商务技术总得分相同的情况,确定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若出现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决定中标人。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满分100分)
1.技术部分(70分)
项 目 |
备 注 |
综合实力(满分20分) |
1、投标人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数量:投标人具有的注册会计师满5人得5分,每增加一人得1分。不满足10人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须提供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从业情况、业界口碑、业主评价、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等情况综合评分,横向比较,优得(2,3]分,良得(1,2],一般得[0,1]。 年度营业收入:投标人所在企业整体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总金额: 营业收入排名第一得7分,营业收入排名第二得6分,营业收入排名第三得5分,营业收入排名第四得4分,营业收入排名第五得3分,营业收入排名第六及以后得2分。 注:优先从中注协发布的会计事务所信息为准或提供投标人经审计的年报等证明材料。 |
业绩(满分13分)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医院行业一个类型的审计业绩的,得3分,该项满分9分。(提供审计合同或审计报告(定案表)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中须体现相关时间,不能体现的的视同未提供,未提供的不得分) 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县(区)级及以上财政(或审计)部门委托的财务审计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此项业绩不与1中投标人业绩重复计分并优先以1业绩计算打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等有效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签订时间、委托单位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内控管理(满分8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机构图、工作流程图、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按顺序提供)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内容较好,各项安排较合理的,得(4,8]分; 方案内容一般,各项安排较一般的,得[0,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服务方案(满分1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内容的全面性、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划定,评价程序、评价方法,服务的难点、要点阐述,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思路科学合理的,得(7,10]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4,7]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0,4]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承诺(满分7分) |
投标人承诺: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质量承诺的,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2.承诺合同履行期间,派往的项目负责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并满足招标人业务要求(含工作设备配备)承诺的,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保密承诺的,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不得拒绝协助委托方审计或业务咨询及其他工作事项的承诺的,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5.承诺合同履行期间,没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愿意接受罚款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得1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6.承诺拟派人员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会计师,且注册年限不少于5年,每次审计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助理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的(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随时增加),得2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
常驻现场负责人述标(满分7分) |
根据评标现场审计小组常驻现场负责人(在常驻现场的审计人员中指定其中一名为常驻现场负责人)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述标内容自拟或对评标委员会的统一提问作出解答,时间每家不超过10分钟。 优:(5-7]分 良:(3-5]分 一般:[0-3]分 |
本地化服务(满分5分) |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支持。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综合打分(满分5分) 优:(3-5]分 良:(1-3]分 一般:[0-1]分 |
2.价格部分(30分)
评审因素 |
分值 |
细则 |
商务得分(满分30分) |
30分 |
(有效投标人报价中的最低价/该投标人的投标价)*30分 |
注: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约定书
甲方(委托人):嘛豆传媒免费观看在线
乙方(受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和合同期限
1.委托项目:对医院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审计报告。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本项业务委托费用
2.支付方式:无预付款,受托人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按委托人要求提供该项目完整的审计归档资料后,委托人于在接收发票30日内付该审计项目合同价款。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委托人承担会计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 因受托方派出人员原因,影响工作效率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有关人员;
7.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出具得到委托人认可的审计报告,并按委托人要求提供该项目完整的审计归档资料。
3.受托人必须遵守相关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在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内控制度、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建议:审计报告要列出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问题及意见,每个问题需要写明问题的相关规定和整改意见;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应无保留及时反馈委托人。
4.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
5.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6.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7.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3)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4)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8.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9.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0.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委托人、被审计人员及单位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经与委托人协商并同意后可顺延时间;
2.如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
3.除因委托人、被审计单位的原因以外,受托人延迟出具审计报告的,委托人按200元/天的违约金从审计费中直接扣除;
4. 若受托人出具审计报告的质量未能达到委托人要求,委托人按照审计费的20%扣除违约金。
5.本项审计工作须由受托方在响应文件中拟派的本项目组成员完成,如有人员更换,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成员资质并经过委托方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主审,按10000元违约金从审计费中直接扣除;其他成员每更换一个,按3000元/人的违约金从审计费中直接扣除,以当年度审计费为上限。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委托人、受托人不再续签合同的;
2.委托人、受托人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委托人、受托人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工作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需要保密的内容)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委托人、受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永久 。
十、通知
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委托人、受托人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
十一、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委托人、受托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7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条款,该协议条款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委托人、受托人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委托人、受托人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委托人、受托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委托人、受托人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委托人、受托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委托人、受托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委托人、受托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委托人、受托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委托人、受托人可以达成书面补充条款。本条款的附件和补充条款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释顺序: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经招标人确认的投标人承诺书
(5)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含投标人承诺书)
十七、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自委托人、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协议同一式 陆份,委托人执肆份,受托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附件---《购销廉洁协议》,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委托人(公章) |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 |
受托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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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濉溪县溪河路114号 |
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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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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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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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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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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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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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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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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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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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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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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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12340621485539046J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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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520352752511000002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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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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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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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3年 月 日 |
日期 |
2023年 月 日 |
附件
购销廉洁协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嘛豆传媒免费观看在线招标采购,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反商业贿赂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
1、不得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贵重礼品等);
2、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健身、营业性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工作安排、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及出国(境)定居、探亲等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取资助;
4、不得在乙方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正常按约履行时为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而推诿扯皮、借故刁难;
5、不违规参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组织的促销活动,不得违规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统计、提供甲方采购的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的使用数量;
6、其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
1、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财物;
2、不得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由乙方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健身、营业性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学习、培训、旅游、工作安排、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及出国(境)定居、探亲等提供资助;
4、其他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三、违约处理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约定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约定的,一经查实,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物资设备购销合同,列入甲方采购“黑名单”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上报,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甲方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